2013年4月29日 星期一

愛情的價碼

星期四夜裡從南加州返家後 腳步沒有停歇 週五完成一幅靜物習作 週六替女友到她任職的酒廠幫忙年度 open house 的侍酒 週日加班 週一清晨又已在前往機場的路上



我睡眠不足 盤髮素顏牛仔褲 想著還要在德州轉機 等抵達伯明翰 阿拉巴馬時已是傍晚 也不會有人認出我 結果好死不死竟在候機處遇見舊情人

事過境遷早已水過無痕 即使不是最佳狀態也無所謂 但可也不想如此陽春示人 一輪禮貌寒暄過後 他嘆自己這些年老了許多 怎麼我還是沒有任何改變 這種話聽聽就好 我自己每天對鏡都看得出痕跡 何況是多時未見

他掏心掏肺急切要交待這些年的種種 去年添了個兒子 但是因為婚前協議書一直喬不攏 還未和女友結婚 " 你知道的 我們這種年紀是不可能有真愛的 真愛要在共同生活20年後才有可能發生 兩個人的關係不是真愛而是 compatibility"  看我眉毛一揚 自覺此言差矣 立刻補上 but I had a mad crush on you.  妳是我最後的戀人..... 如何定義無關緊要 永遠別輕信甜言蜜語

這個可悲的人總是懷疑對方是為了他的財產才愛上他 不幸的我也是唯一對他的財產毫無興趣也沒要求過任何金援的女子 我寧願靈魂自由休拿金錢來捆綁 他抱怨女友忽而愛他忽而恨他 所以他不得不請律師擬好協議書

他繼續說我的條件很寬鬆 如果一結婚她就要求離婚 我只付 child support, 如果三年離婚 她可以拿到我身家的 5% 五年 15% .... 二十年後是 40% 忍不住消遣"你這是婚姻還是商業交易?"  "我也無奈,她一下愛我一下恨我 當然要有所防範。"

在我看來他的女友不肯簽字的原因實在是清楚不過 他的心裡也有數 我沒興趣繼續繞著這個話題打轉 起身告辭只丟了一個問題  "如果對方不愛你  硬要冷淡痛苦綁 20 年 有什麼意義?"


P.S. 這段往事曾在 Finding Mr. Right 文中敘述過

2 則留言:

V 提到...

讀妳那篇Mr. Right,頗有hilarious之感。想起以前有位朋友,與女友交往7,8年間,簡直是奉上全薪,沒想到,訂婚前一晚卻被以"媽媽說,我們八字不合"而結束。不可思議的是,分手後,名牌車還讓人家繼續用,自己卻搭公車上班。(天下就是有這等願挨的人。)此人至今未婚,女友一個個都在最後一刻落跑,他卻不知問題所在,還抱持"有錢不怕找不到老婆"的態度。

Echomiao 提到...

V

奇怪吧 雖然旁觀者看得覺得愚蠢 當事人卻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這回又供女友上私立大學 我忍不住大笑問 "什麼時候我也來申請獎學金"人人都有個致命罩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