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睡眠不足 盤髮素顏牛仔褲 想著還要在德州轉機 等抵達伯明翰 阿拉巴馬時已是傍晚 也不會有人認出我 結果好死不死竟在候機處遇見舊情人
他掏心掏肺急切要交待這些年的種種 去年添了個兒子 但是因為婚前協議書一直喬不攏 還未和女友結婚 " 你知道的 我們這種年紀是不可能有真愛的 真愛要在共同生活20年後才有可能發生 兩個人的關係不是真愛而是 compatibility" 看我眉毛一揚 自覺此言差矣 立刻補上 but I had a mad crush on you. 妳是我最後的戀人..... 如何定義無關緊要 永遠別輕信甜言蜜語
這個可悲的人總是懷疑對方是為了他的財產才愛上他 不幸的我也是唯一對他的財產毫無興趣也沒要求過任何金援的女子 我寧願靈魂自由休拿金錢來捆綁 他抱怨女友忽而愛他忽而恨他 所以他不得不請律師擬好協議書
他繼續說我的條件很寬鬆 如果一結婚她就要求離婚 我只付 child support, 如果三年離婚 她可以拿到我身家的 5% 五年 15% .... 二十年後是 40% 忍不住消遣"你這是婚姻還是商業交易?" "我也無奈,她一下愛我一下恨我 當然要有所防範。"
在我看來他的女友不肯簽字的原因實在是清楚不過 他的心裡也有數 我沒興趣繼續繞著這個話題打轉 起身告辭只丟了一個問題 "如果對方不愛你 硬要冷淡痛苦綁 20 年 有什麼意義?"
P.S. 這段往事曾在 Finding Mr. Right 文中敘述過